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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要始终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

发布时间: 2011-9-7 15:52:03   浏览:1162   字体大小:

  • 三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在8月17日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十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强调指出: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特点、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研究和把握,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工会要始终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8月19日,全总召开书记处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以及出席《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图片展》开幕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以党中央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始终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工会是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体之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性质、特点和职能都说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必须站在第一线。
         工会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线,是我国劳动关系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推开,企业和职工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地位日渐明晰,劳动关系实现了由过去行政隶属关系向劳动合同关系的转变。发展中的劳动关系在保持总体和谐稳定的同时,也存在着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2009年,我国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达68.4万件,是1994年受理劳动争议数量的35倍。新的形势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组织必须主动站到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努力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工会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线,需要创造性地工作,增强工会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要做到创造性地工作,必须抓住协调劳动关系的关键环节,方能事半功倍。首先,应当紧紧抓住集体协商和工会组建的“牛鼻子”,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重点,不断提高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不断扩大集体协商的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其次,要通过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参与和监督企业管理,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再次,要健全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推动改革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建立完善工会法律援助与服务机制,配合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及时消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职工权益。最后,要为职工做实事,推动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包括推动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完善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做好困难职工生活帮扶等等。
         工会站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工会组织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才能跟上我国劳动关系形势和职工队伍结构的深刻变化,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加强对世情、国情、会情以及劳动关系形势的研究和把握,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工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其次要不断完善工会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工会内部民主,切实保障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建立完善工会工作硬约束机制,加强责任制,做到工会工作有计划、有落实,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最后要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建设,切实增强工会干部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权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职工的各项权益也只有在企业发展中才能实现。工会应当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以促进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形成,使劳动关系各方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形成“企业关心职工利益,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中工网特约评论员 文如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