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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4-8-29 18:30:19   浏览:145   字体大小:

  • 一、安吉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县委、市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县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3、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5、协同各乡镇党委和县有关局(办)党委(组)协商推荐乡镇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会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6、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各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对县工人文化宫和各级工会兴办的企事业进行管理和指导。

    8、承办县委、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吉县总工会部门预算是指本级预算。

    二、安吉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安吉县总工会2014年收入预算43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57万元,占73.23%;其他收入117.18万元,占26.7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安吉县总工会2014年支出预算437.7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9.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6.98万元,项目支出31.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7.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3.50万元,主要用于安吉县劳模荣誉津贴、困难职工帮扶与送温暖等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9万元,比上年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考核,兄弟县(区)来我县进行调研、工作交流,基层工会(非同城)联系工作等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80万元,比上年下降30%,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主要包括房租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安吉县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